甲方:Louis Han
rn
乙方:Kathy Geng
rn
内容:
rn
假若发生如下事件,则按照“处罚”部分执行约定。
rn
1. 乙方打甲方电话,开机但无人接听。
rn
2. 乙方打甲方电话,甲方关机。
rn
3. 乙方发短信给甲方,甲方未在5分钟之内回复。
rn
4. 甲方网络联系方式在线(如QQ,MSN等),但乙方发消息,甲方没有回应(自动回复仍算没有回应)。
rn
处罚:
rn
1. 发生一次上述情况中任何一种,之后甲方每个月生活费减200元人民币。
rn
2. 发生两次上述情况中任何一种,之后甲方每个月生活费再减200元人民币。
rn
3. 发生三次,甲方你就饿死吧。
rn
其他说明:
rn
1. 此契约自2008-6-16有效,生效期为甲方整个人生。
rn
2. 处罚属于自愿,甲方如果有生存困难,可向他人借钱度日,但不可支取自己的银行卡、存折等。
rn
3. 甲方如果有事(开会或是上课、考试、睡觉),需提前向乙方报备,要说明具体时间。
rn
4. 甲方因手机没电自动关机,虽属特殊情况,但为养成其习惯,也算作是违反本契约,特别在此说明。
rn
5. 本契约具体规则和实施情况,根据日后甲方的表现,可由乙方做调整。甲方无权利自行调整。
rn
rn
甲方签字:Louis
rn
乙方签字:Kathy
张兰子
2008年06月16日 at 7:06 下午
和平契约?这个名字起的,让我想起了《北京条约》~~
[回复]